保靖县消防救援二站建设项目
保靖县消防救援二站建设项目
保靖县消防救援二站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保靖县消防救援二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人须知总则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
(3)对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中“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2%以上94%以下);”修改为“(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 (90%以上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92% (92%以上94%以下)”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联 系 人:张正肆;
电 话:139*****663;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宏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市镇溪办事处镇溪路 87 号吉新小区3栋1 单元 4D
联 系 人:陈久莲、欧阳红、戴祥缘、全思文;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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