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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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FZZFA********】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弱电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4]1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华大学,建设地点为海淀区清华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弱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弱电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36671.5㎡、合同估算价550(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海淀区清华园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弱电工程图纸所示的视频监控系统、水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梯控制系统、公共显示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用电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智能用电系统的配线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综合布线系统的前端设备及光纤的供应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取得相关批准,后期培训、质保服务等。 2.7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具有完成合同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工程类似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宿舍二期项目弱电工程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备注说明: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备注说明: | ||||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11-25 9:00:00至2016-11-2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11-30 9:00:00至2016-12-5 17:00:00,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12 16:00:00,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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