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辅助事务外包化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辅助事务外包化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辅助事务外包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辅助事务外包化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名称 主要外包服务内容 估算页数 单价(元/页) 备注
1 归档辅助工作 对结案后的案件材料进行包括分类、核对、整理拆卷、去杂物、修补、展平、打页码、目录信息校对、送档案扫描中心处理、卷宗电子卷宗加工转档、纸质卷宗装订、档案盒制作、装盒、上下架等归档辅助性工作。 *******页 0.32 1.案卷排序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完成;
2.包含全院(派出法庭需送至院本部)服务期前已完成扫描,未完成电子转档及纸质归档工作的卷宗。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归档辅助工作的页数估计*******页,即单价限价为人民币0.32元/页(A4规格),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响应。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202商铺(临东海岸大道))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202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官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8号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202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标签: 辅助事务外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