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店银兜溪山塘绿化工程
上店银兜溪山塘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常兴[2024]莆招字-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店银兜溪山塘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常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扬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币约3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
2.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中级职称的,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4 年 12 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4年 12月 10 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秀屿区常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桃李街15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现金或对公转帐或保函形式提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17日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店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店村
电 话: 137*****598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秀屿区常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桃李街152#
电 话:*******
联 系 人: 林工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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