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集团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机场集团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机场集团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FZB********-001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所属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本项目拟招选1家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内控监督评价项目。
公告名称:机场集团内控监督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媒介: 1、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 2.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ding.szairport.com)
公告信息: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所属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本项目拟招选1家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内控监督评价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180
交货期说明:180
招标/采购范围: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所属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本项目拟招选1家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内控监督评价项目。
资格条件:(一)项目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商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服务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单项合同金额:服务项目中介咨询/审计费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本数); 3.业绩合同内容:内控体系建设项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内控监督评价服务项目、内控审计项目; 4.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时间、合同内容等)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近三年参与过两家所属企业咨询服务项目的服务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 ——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二十一条及相关行业规定:“如果在鉴证对象信息涵盖的期间或之后,在鉴证业务项目组开始执行鉴证业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向鉴证客户提供了非鉴证服务,并且该非鉴证服务在鉴证业务期间不允许提供,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可知, 在执行鉴证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在体系认证中,咨询和认证不能由同一个实体承担,以保证认证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如果咨询和鉴证由同一个实体进行,可能会因为利益冲突而影响鉴证结果的公正性。因此,本次招标项目为了确保服务过程中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建议咨询服务机构和鉴证机构不能是同一个实体。] (二)服务商项目组成员要求:服务商需拟派不低于5人的项目团队,包括1名总项目负责人,驻场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其他驻场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及风控咨询5年以上项目工作经验,驻场项目人员需具有风控咨询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驻场项目经理及其他驻场项目人员均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联系人:江琪萱
联系电话:********
,深圳市,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评价 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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