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常高速扩容工程第十五合同段部分收费站内沥青路面材料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益常高速扩容工程第十五合同段部分收费站内沥青路面材料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益常高速扩容工程第十五合同段部分收费站内沥青路面材料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采购沥青路面材料
上限含税总价为******.95 元,含 13 %材料增值税。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10 天,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远大路支行
账号:1901 0001 1910 0105 24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 12 小时递交至指定账户。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 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月完成分项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按月支付当月的货款的80%,结算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100%。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 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 系 人: 柴先生
电 话: 173*****717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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