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七树堂绿化配套工程
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七树堂绿化配套工程
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 七树堂绿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 七树堂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丹灶镇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 七树堂绿化配套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丹灶镇康园建设工程(一期)- 七树堂进行庭院绿化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含园林工程、结构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2.3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人民币1,326,770.01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对应的企业类型为园林绿化企业);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2楼A215)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王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间:2016年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1219.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4)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或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2楼A215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林工、王工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jz8888@163.com |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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