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宣传教育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采购人)委托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采用 电子反拍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8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轿车
需求描述:
详见电子反拍文件。
¥180,000.00 1(辆) ¥1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请在报价有效时间段尽快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次报价后,进入报价大厅参与电子反拍)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2-13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1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传递交。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电子反拍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可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工作,费用由采购人全额承担。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三)包装及技术资料的要求:

    (一)包装要求:

    1.要求防腐、防撞击、全新包装,以保证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

    2.如有缺漏、损坏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齐或赔偿。

    (二)对技术资料的要求:

    1.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并附有中文说明及手册。

    2.备品备件清单(含规格型号和制造厂家)。

    3.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4.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厂方标准及验收手册。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含购置税)。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支付。


  •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整车3年/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三电系统首任车主终生质保。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 (六)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到4S店验收车辆,车辆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车辆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后供应商把车辆送到指定位置。


  •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电子反拍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反拍(明拍)”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在线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并完成初始报价后,进入反拍大厅参与多次匿名公开竞价(包1降价基数为180.00元),每一次报价需按降价基数的整数倍调减,最后提交的竞拍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鼎创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 联系人:
    谭老师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公务用车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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