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发票管理系统三次
智慧发票管理系统三次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发票管理系统(三次)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发票管理系统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预算金额:*****元
4、结算方式:经采购人终验验收合格后 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提交的正式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100%。
5、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方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方。该履约保证金待售后维保期结束后30日内且无未了事宜,采购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二、报价要求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报价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且包括供货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品开发、安装及调试、维保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采购方案(加盖公司公章,视为对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响应)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6、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加盖公章)。
7、信息系统安全认证资质或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8、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2.3)
报价人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盖章)。报价人于2024年12月18日8时00分之前将报价材料提交或邮寄给采购方(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采购办收, 联系电话:0596-*******)。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要求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项目经营范围的法定资格,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方,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③具备信息系统安全认证资质或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
2、系统实现技术要求
2.1系统概述
该系统为基于OCR技术的监狱系统智慧发票管理平台,实现发票的智能识别、自动分类、自动归集、自动审批等功能。
2.2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系统开发环境: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
开发语言:JAVA
系统结构:采用B/S结构
2.3系统功能要求
序号 | 项目类目 | 相关实施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发票管理系统架构 | BS架构,操作人员通过内网浏览器即可访问操作系统;组织架构、人员角色维护等 | 项 | 1 | |
2 | 发票智能识别 | 利用OCR技术,对扫描的纸质发票进行智能识别,提取发票上的关键信息,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同时实现发票的真伪查询及查重; | 项 | 1 | 需对接第三方接口 |
3 | 发票分类 | 根据发票的类型(如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和用途(如报销、入账等),自动对识别后的发票进行分类 | 项 | 1 | |
4 | 发票归集 | 将分类后的发票信息自动归集到相应的账户或项目中,便于后续的财务管理和统计分析 | 项 | 1 | |
5 | 发票审批 | 根据预设的审批流程和规则,自动对归集后的发票进行审批处理,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批效率 | 项 | 1 | |
6 | 查询统计 | 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按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并支持生成各类统计报表,为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 项 | 1 |
★智慧发票管理系统设计和试运行期间,如采购人需求调整,供货人应当无条件配合,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系统设计和开发进行相应的调整。报价人应当针对该项在报价时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4系统非功能要求
2.4.1以实际应用为出发点,力求以人为中心,操作简单,避免以技术为中心的误区;
2.4.2完全符合规范的数据库和信息处理,保证信息资料的完整和一致性,系统设计和软件使用容错技术;
2.4.3任何信息系统都涉及系统维护问题,所以在设计和开发系统时,就要把减少系统维护放在重要地位,通过开发高质量的应用系统,把系统维护量控制在最低水平,对用户提出的系统修改意见能够及时、有效、正确的反馈,及时将修改后的软件程序发布到客户端;
2.4.4系统要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开放性和移植性,能够随业务种类增加,方便增加新的硬件或软件模块,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2.4.5在系统设计、实施阶段必须从多个方面充分考虑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另外系统中所有的重要操作留有痕迹,以规范管理。
2.5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单位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交付使用要求
3.1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开发、调试和初验,上线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
3.2交付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4、质量和验收要求
软件系统的验收符合下列要求:
①满足合同和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②实现合同和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③达到合同和采购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5、培训要求
为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售后维保期间中标单位需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建立网上群组等线上方式对采购单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及指导。
6、服务条款:
6.1售后维保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日起算。
6.2在售后维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采购人提出改进要求,供货人提供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故障保修响应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8:00期间为两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四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再收取。
6.3试运行期结束后三年内,产品出现系统故障或其他明显问题,供货人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故障保修响应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8:00期间为两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四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再收取。
7、违约责任
7.1合同履约期间,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中标单位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2 供货人无法按照合同要求时间完成供货,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3如供货人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售后维保服务的、或者售后维保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款500元。
供货人拒绝履行售后维保服务的、售后维保服务经采购人提出整改未改正,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8、保密要求
8.1供货人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供货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供货人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8.2供货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试运行期内,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试运行期满后,发生违反保密约定的,供货人应当赔偿人民币叁万元,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8.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9、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其他事项
10.1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0.2本竞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若合同履行完毕,并且已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对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形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授权书
2、报价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
5、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发票管理系统竞价采购方案(三次)
“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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