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16〕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洋山兴港实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招标人为嵊泗县洋山兴港实业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http//)、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嵊泗县境内沈家湾岛和薄刀咀之间海域,新建防波堤一条,总长1113米。防波堤采用抛石斜坡堤型式,防浪墙采用大反弧型式,墙顶高程7.35米,堤顶高程6.15米,堤顶宽度6.0米,结构安全等级为II级,堤身整体稳定及堤顶高程等按重现期50年一遇设计,护面结构按100年一遇校核,施工便道按临时水工建筑物设计。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新建一条总长1113米的防波堤、施工便道及护底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一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至嵊泗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嵊泗县育才路4号)洽购招标文件。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5.2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嵊泗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嵊泗县育才路4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嵊泗县洋山兴港实业公司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65号邮政编码:202450电 话:13656829697、13967222729联系人:吴先生、陈先生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联 系 人:朱迪电 话:18815277116(交通虚拟网:620116)传 真:0580-2189255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自2013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额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含1km及以上国内沿海防波堤(或围堤)的水运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上述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交通(水运)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11、具有港口与航道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3、近三年(自2013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1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波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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