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选聘公告
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选聘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阿克苏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3:10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1:0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恩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15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市前进西路9号地区老干局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申玉 152*****5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恩慈 135*****515 |
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HMR-ZC-2024-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恩慈
项目联系电话:135*****5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克苏市前进西路9号地区老干局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申玉 152*****5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恩慈 135*****515
代理机构地址: 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现对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机构项目
三、项目编号:HMR-ZC-2024-30
四、选聘人: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代理机构: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选聘内容:根据工作安排,开展贵重物品处置工作,本项目计划选聘10家贵重物品公开处置服务机构,处置贵重物品工作提供拍卖、公开竞价服务,具体选聘数量根据投标参选机构情况确定。(详见选聘文件)
七、服务期限:二年。
八、参选机构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机构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参选机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选机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选聘活动(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九、选聘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获取选聘文件地址: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报名邮箱:**********@qq.com
4、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选聘人不予受理。)
十一、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克苏市交通路28号南城新天地14-122(二楼))
十二、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公开选聘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选聘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选聘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获取文件需携带以上资料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并携带原件查验。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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