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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2024年10月10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建设
采购项目编号:JM-2024-07-00857-1
征集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8
入围供应商: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依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评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且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
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
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协议方基本信息
全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电话:0431-88777169
全称: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入围供应商
(乙方)
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8号
电话:0436-5083909
2.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4-07-00857-1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封
采购项目名称
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形式
封闭式框架协议
采购人或者
服务对象范围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区及下辖地区(不包含长春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履行合同的
地域范围
产业开发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具体如下:朝
阳区、宽城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
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莲花上生态旅游度假区、公主岭市
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3.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采购
最高限
采购标的名称
包号
采购需求
单
制单价
(元)
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节能报
2万元/
能评审服务
项
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
项目
供技术咨询服务,
4.入围供应商响应信息
采购采购标的
包号
名称
服务内容和标准
1.主要服务内容
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市发展改革委委托
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供
技术咨询服务。
2.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固定资
固定资产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投资项目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2号令入、《吉林省固定
2万元/
节能评审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吉发改环资
项
项目
服务
规[2023]1号)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在接到委托后对节能报告进行预审,对节能审查
权限、产业政策及节能报告内容格式深度符合要
求的,组织会议评审,评审团队主要依据专家评
审意见和节能报告,复核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
量,定量测算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双控”目标等的影响,评审项目主要能效指
标、主要用能设备、通用设备等的能效水平,指
出节能报告存在的问题,核验有关能耗或煤炭消
费减量及替代等方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提出补
充建议及修改意见等,并出具满足国家及行业规
定合格标准的节能评审报告
5.协议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
相互补充。如果协议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
先者为准。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文件如下:
5.1本协议书:
5.2入围通知书:
5.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协议(如有)
5.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
5.5征集文件(含补遗文件)。
6.协议生效及其它
6.1本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
修改。
6.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本协议副本报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6.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各执一份。
7.补充条款
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
补充或修改将作本协
个组成部分。
建设
甲方:
春市发展和改
委员会(盖章)乙方:白城饰士程建设咨询有限责
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
计
签约代表
印文
签约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签约日期: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