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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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评分类别分值评分标准
1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单独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服务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多的6分。【需提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服务内容、日期等相关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2资质证书4分供应商2023年度具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简称TSC)等级在四级及以上的得4分,等级在三级的得3分,等级在二级的得2分,等级在一级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人员配置10分1、项目负责人:①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3分。②具备税务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具有税务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4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方案,可行性建议15分本项目的重点及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措施(10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10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6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项目具体服务方案及措施15分1、总体工作计划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一般,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办法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一般,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执行措施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一般,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管理制度 5分根据供应商内部管理架构和现行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内部管理架构和现行管理制度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5分;内部管理架构和制度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3分;内部管理架构和制度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一般的1分;内部管理架构和制度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7进度计划5分工作计划需在规定时间完成验收、设计进度安排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安排合理、得当得5分;安排较为合理、得当得3分;安排较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8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1、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业务跟踪能力、意见反馈)承诺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一般,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的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实施措施等方面)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一般,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万元万元
单位概况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单位概况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 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4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7
第五章 投 标 格 式 2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5.最高限价:21.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如东县小洋口旅游度假区1号楼2楼会议室(如东县金蛤大道1号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卢丹艳
电话: 182*****797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联系人:耿工
电话:198*****002/187*****61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 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含评标费),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联系解决。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发布更正公告。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7.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9.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9.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4供应商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1.投标报价表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有关技术服务等。
11.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税费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11.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1.6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服务)说明
12.1 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3.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3.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5.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5.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截止日期
16.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三部分必须分开单独密封;“正本”或“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 “技术标文件”或“价格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18.2 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8.3 如果投标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8.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9.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0.投标人参加磋商
2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1.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1.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1.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2.评审程序、内容
22.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2.3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应将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22.4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3.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3.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8)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9)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4.确定成交单位
24.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分别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4.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4.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限额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4.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集团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5.质疑处理
25.1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2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5.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格式请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2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5.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5.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8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及答复。
25.9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集团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6.中标通知书
26.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6.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26.3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履约保证金
27.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27.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服务期满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无息退还,成交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授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l 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8.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8.3 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8.4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服务的追加、调减
29.1 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9.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9.3 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采购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
30. 其他说明
30.1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要求
为采购人分析查找企业培育发展过程中的优势项和弱势项,组织专家提出企业重点难点、弱项突破的整体解决方案或改进意见,为度假区精准指导和精细服务企业对标找差,有效提高度假区服务创新型企业效率。
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对企业材料进行辅导和审核,提出改进意见。
二、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确保完成企业培育工作,完成各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三、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科学的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并做好日常绩效管理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保证项目服务进度和质量。通过逐家调研、走访,了解培育库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创新政策,并根据企业情况出具针对性的规划方案。
3、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成交供应商须设置专门的项目运营管理团队,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管理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4、在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业务受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考核,成交供应商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5、宣传企业培育相关内容,搜集企业培育相关素材,形成培育案例。重点围绕高企培育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培育氛围。
6、为确保服务团队能胜任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人员不得上岗。
7、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者被成交供应商辞退等原因导致服务人员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3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充服务人员,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8、成交供应商保证对本项目有独立统筹管理的能力,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服务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9、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项目服务费。
10、提供7家以上企业财务、纳税申报指导服务,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11、协助并完成相关企业达到规模(或限额)以上企业的申报要求;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20%,服务期满,达到企业培育目标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若相关项目未能达到验收要求,则按合同价的50%支付)。注:乙方凭本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按规定向甲方进行资金结算。乙方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四、其他要求
(一)违约与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具体如下:
(1)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外,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且采购人多次提出整改后仍未能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2、供应商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服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外。供应商须与所有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财务会计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二)服务方案要求
供应商需制定针对此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要点、难点及应对措施;
(2)项目管理方法、作业流程、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
(3)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分配等;
(4)项目人员培训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确保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四)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一家服务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江苏省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企业培育专业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2.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3.技术分(70分):商务技术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注: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相应条款不得分;
2.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3.业绩应提供中文文本,如是外文文本,请翻译成中文文本并须公证处公证,否则该项业绩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4.所有打分项均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第五章 投 标 格 式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响应文件由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三部分必须分开单独密封;“正本”或“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 “技术标文件”或“价格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2);
4.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
5.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
6.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附件6);
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标文件)
1.企业业绩
2.资质证书
3.项目人员配置
4.实施方案
5.投标人依据“评标标准”的评分内容,可以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经济标文件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7)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福利企业等的说明材料(如有)
正(或副)本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资审文件)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
根据贵方的项目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次 (项目名称)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并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户: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我方就 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____月____日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附件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我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投标人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或副)本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 技术标文件 )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正(或副)本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 价格标文件 )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7
报 价 函
致: :
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元的投标总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开标后在现场填报的为准。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附件10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度假区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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