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 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4〕12-18)要求,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全面盘活集体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建设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夯实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支持主体
金堂县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申报条件
(一)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
(二)已获2022-2024年市级财政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已享受其他财政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项目性质
项目采取“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由县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立项、申请备案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等。
五、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市级财政资金150万元。
六、资金支持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新(改、扩)建经营场所、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安置项目、公益性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房屋租金等费用;资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铺货等;资金不得用于设计、造价、监理等二类费用。
七、项目完成期限
严格按照县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八、项目立项程序
(一)县级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照市级《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择优立项和公示。立项项目应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
(二)县级申请备案。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后40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合经处预审,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于10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县级项目批复。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财政部门将审批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资金拨付、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严格按照经备案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如要变更需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项目重大变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九、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安排专人对项目方案编制进行指导,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二)规范项目用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助。
(三)加强资金监督和项目调度。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前提下,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科学设置资金拨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资金顺利拨付。严格执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项目调度管理办法》(成农计〔2021〕8号)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资金和项目两本台账,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推进和调度工作机制,按月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推进和调度情况。
(四)强化建后管护。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村集体在项目资产移交后30天内录入“三资”系统。村集体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台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设施运行良好、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五)加强绩效考评。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规范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实施情况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
联系人:周志洪、联系电话:138*****191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备案申报表
2.XX县XX镇(街道)XX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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