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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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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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关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关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开标响应不足三家,重新组织第二次磋商采购,磋商采购公告信息如下:
1.磋商内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名单数据服务项目(第二次)
2.磋商编号:CAAFCCG*****
3.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
3.2.供应商在近三年的市场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须附声明或承诺)
3.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下载方式: 本项目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进入采购项目采购菜单→谈判响应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谈判响应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准时响应谈判及准时响应报价。
5.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首次响应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流程,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须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备存档使用)须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寄至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备注:响应文件电子版须是响应文件纸质版签章正本扫描件)。
6.3.在首次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首次磋商响应报价须同步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经磋商后,在规定时间内,第一,递交最终报价单(纸质最终报价单寄至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第二,最终报价须同步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
6.4.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同步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磋商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永平门街14号T3-29)。
8.采购邀请发布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南方数字供应链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发布及上传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涉军信息、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9.联系人:吴金瑞;电话:023-********;邮箱:wujr@caaf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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