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7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县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遴选方式遴选出相关的主体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7个。计划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建设的从事粮食生产、农机合作社或相关的主体积极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至2025年

  二、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一)建设内容。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90号)精神,安排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任务是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7个,服务面积达*****亩。包括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一是播种出苗车间。主要包括用于满足出苗相关生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二是育秧温室大棚。主要包括育秧使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施。三是育秧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施,碎土机、筛土机、运输机等可多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遴选方式遴选出从事粮食生产、农机合作社或相关的主体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项目7个,一是按附件1中的分档建设大于服务面积3000亩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育秧中心4个,一年育秧四批,一批服务大田面积750亩以上;二是按分档建设服务面积200亩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育秧中心3个,一年育秧四批,一批服务大田面积50亩以上。7个育秧中心总服务面积达*****亩,达到建设目标。

  (二)绩效目标。在水稻产区建成一批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提升秧苗质量,推进统一品种、机械插秧、统防统治、统一管理,稳定水稻播种面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三、资金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是指从事集中育秧(苗)的个人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从事粮食生产或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一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二是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需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实施主体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资金补助标准

  我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总共300万元,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量,对2023年起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实行分档分批补助,并执行“双限”标准,即按照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见附件1: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标准表)。政策实施期内,承担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购置规定的集中育秧设施中相关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集中育秧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护等后续相关费用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按照附件1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表,一是建设序号1中的分类,建设服务面积在200-500亩(含)的连栋薄膜温室+露地秧田育苗育秧中心3个,每个育秧中心按照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投资的实际情况进行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每个需一年育秧四批,一批服务大田面积50亩以上;二是建设序号5中的分类,服务面积大于3000亩的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育秧中心4个,每个按照按照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投资的实际情况进行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每个需一年育秧四批,一批服务大田面积750亩以上。各实施主体按照以上序号1和序号5的分类可自行选择建设哪种类型,建成后可申请相应的补助金额。

  五、申报程序

  我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评审和实施主体遴选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遴选评审后进行公示、公开。

  六、申报材料

  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4)。

  七、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主体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局种植业股(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0758-*******),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表

  2.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3.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4.怀集县2023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承诺书



  怀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征集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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