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黎光冷库2025年首批缠绕膜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深国际黎光冷库2025年首批缠绕膜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国际黎光冷库2025年首批缠绕膜采购 | ||
项目编号: | 241OE******* | ||
项目地址: | 黎光物流园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黎光三号路,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26.5万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m2,设有两层地下室面积为*****㎡。为保障现场运营需要,现拟采购手工缠绕膜5760卷。具体要求见附件。 | ||
公告名称: | 深国际黎光冷库2025年首批缠绕膜采购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智链深国际冷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暂定为90天。 | ||
招标/采购范围: | 手工缠绕膜5760卷,具体要求见附件。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市场主体登记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个签约合同且总金额不小于24万元人民币的缠绕膜项目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基本情况规模描述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②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相应业绩指标,还需补充提供由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如有)、合同方案图纸附件或技术参数附件、原合同甲方其他证明文件等非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辅证; ③投标人可将合同及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规模、合同签订金额、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产品规格、使用参数、使用环境等关键信息进行标记,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核。 ④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 |
标签: 首批缠绕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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