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谈判公告
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冷藏车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城政采【2016】JZ-09-01号
二、项目名称:冷藏车购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冷藏车 | 辆 | 1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采购预算: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一年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6)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延安中路78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城区财政局五楼西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靖
联系电话:135*****699
集采机构: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玉琴
报名联系电话:0355--******* 0355--*******
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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