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全区市政道路增补交安设施项目
弋江区全区市政道路增补交安设施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4HW467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4037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江区全区市政道路增补交安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其中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需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具体如下: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需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相应费用。(2)老旧路口智能交通维护由弋江区交警大队负责管理考核,维护期间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每三个月支付相应费用。(3)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关费用根据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一次智能交通备品备件100%费用。(4)新建运维管理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
现更正为:“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根据弋江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费用。(2)老旧路口智能交通维护由弋江区交警大队负责管理考核,维护期间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每三个月支付相应费用。(3)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关费用根据弋江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应费用。(4)新建运维管理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交货时间(供货期):一年,其中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需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现更正为:“交货时间(供货期):一年。”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一)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标人须承诺:对利民东路松韵园南门交口、乌霞山路中医药高专南门过街、马仁山西路利民路小学南门过街以及马仁山西路利民路小学南门过街路口的新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需要接入到芜湖市交警支队信号控制平台,满足交警使用需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现更正为:“3.以上路口为暂定建设地点,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可对上述建设地点进行调整。*4.投标人须承诺: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需要接入到芜湖市交警支队信号控制平台,满足交警使用需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二)老旧路口智能交通维护(1年):
13、湾石路竹丝港桥西侧卡口东北角视频监控 |
14、湾石路竹丝港桥西侧卡口西北角视频监控 |
现更正为:
13、利民路与鸠江南路路口及(北侧100米卡口、4处视频球机) |
14、高校园区周边视频监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门、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南门、中山南路皖南医学院东门、漳河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门、乌霞山路安徽中医药高专南门共6处) |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三)备品备件新增:“*投标人须承诺:备品备件中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需要接入到芜湖市交警支队信号控制平台,满足交警使用需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二、质保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设备质保期1年。(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承诺:设备质保期3年。(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四、支付方式:“(1)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具体如下: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需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相应费用。(2)老旧路口智能交通维护由弋江区交警大队负责管理考核,维护期间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每三个月支付相应费用。(3)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关费用根据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一次智能交通备品备件100%费用。(4)新建运维管理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
现更正为:“(1)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部分,根据弋江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费用。(2)老旧路口智能交通维护由弋江区交警大队负责管理考核,维护期间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每三个月支付相应费用。(3)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关费用根据弋江区交警大队指派确认后的凭证,每三个月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智能交通备品备件相应费用。(4)新建运维管理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中相应费用。”
9、原采购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更正为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原采购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26日10点15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港西路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层402室
联系方式:183*****800、186*****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标签: 政道路增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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