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采购人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成都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30.5万元/年(含两套系统运维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间,若采购人全局信息化系统统一运维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截止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采购人现有两套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分别位于剑南大道辅道(锦城湖地铁站B口)和成灌高速辅道科新路(见附件3),该系统于2021年验收运行,设备生产厂家为安徽宝龙。目前该系统运维到期,需对该系统招采新一年运维服务,系统现有情况:
1、水平式尾气排放遥测设备:水平式尾气排放遥测设备包含汽柴一体激光遥感监测设备主机,汽柴一体激光遥感监测设备副机,多车道固定遥测专用L杆。
2、标准附件:标准附件包含车辆速度、加速度测量系统,多车道车辆摄像抓拍、识别及路况监控系统,工控机,道边机柜及恒温控制系统,气象监测系统,黑烟车抓拍单元,标准气,专用工具箱及各辅助连接线系统等。
3、遥测软件:遥测软件包含机动车尾气遥测数据采集与发送软件,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嵌入式软件,机动车尾气遥测中心软件等。
4、其他配件:室外机柜,标志标牌及立杆,电缆及网线,安防配套,LED屏及支撑件等。
5、运维服务:组建专业运维服务团队,运维服务费用包含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系统一年运行维护费用、系统维护费用、电网费用等运维服务所需一切费用。
(六)服务内容、要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期间要确保两套系统相关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正常稳定工作,设备数据获取率在95%以上。及时发现运行数据异常情况,并在12小时内向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报告。
2、设备故障处理时间要求。每日6时至23时出现故障时,应在出现故障之时起4小时内解决(通讯和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3、当判断仪器故障72小时内不能修复时,中选运维机构应立即更换备机开展监测,同时向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报告。备机监测原理应与原仪器一致,性能满足监测要求,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使用年限未超过8年,备机使用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4、当设备及系统出现故障时,中选运维机构应无条件及时对该设备及系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障该设备及系统能正常运行。
5、在项目运维过程中,中选运维机构应自行依法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保险,运维期间系统设备掉落或其他原因引发人身损害、安全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选运维机构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7、除了因修路、拆迁、城市管理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设备需返厂鉴定、自然灾害等原因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及故障,中选运维机构应及时报告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并无条件对该设备及系统进行维修或更换,尽早恢复设备工作和数据传输。
8、尾气监测数据要持续推送相关业务部门,保证数据采集硬件和软件、点位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率、有效传输率在95%以上,在出现非网络电力因素的传输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数据传输。
9、在进行仪器运行维护、日常质控、维修及更换工作时,应提前预判对数据有效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当预计维护、维修操作对数据有效性影响超过4小时,应在点位有效数据达到当月有效天数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应在更换备机后再对替换下的仪器进行操作,以保证上述操作实际对数据有效性的影响低于4小时。
10、因市政供电系统故障、通讯部门故障、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监测中断时,应在运维记录中记录,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1、中选运维机构应确保数据采集与传输过程中,无远程软件干预干扰。服务期间严禁出现调整正常数据、修改正常设备参数、违规外传数据等行为。
12、中选运维机构每周制定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及时报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运维人员须为经过中选运维机构正规培训后的售后工程人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包括仪器说明书、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校准记录、运行记录、初次安装地点和时间、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报告、关键技术参数调整及测试报告等。建立运行维护档案,至少应包括设备运行维护记录表、校准检查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耗材更换记录、设备备品备件管理记录等。每月能准确并按时提供对应月、年数据分析报告。
13、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间,若采购人全局信息化系统统一运维项目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终止运维服务期前,中选运维机构需将本项目两套设备及系统移交至采购人统一运维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即将本项目运维服务中的所有设备和软件平台完好移交给采购人统一运维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并提供移交确认资料。
(七)考核要求及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合同金额分十二个月支付,每月考核一次,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中选运维机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每月支付运维服务费用。每次支付前,中选运维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考核有关资料以及对应金额的发票。
2、中选运维机构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最新《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扣减支付金额,按照《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合同。
《考核办法》由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制订,并可根据工作要求单方修订调整相关内容,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所有。
3.费用风险:采购预算下达之前的运维服务费用,采购人可延期至采购预算下达之后支付,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1、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4: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书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4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文件和评审定在同一天。
(二)比选规则
成立由3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对运维机构参选文件进行评比,及1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进行评比,提交有效参选资料的供应商在10家以内的,则全部进入评比环节,有效供应商大于10家的将随机抽取8家有效供应商进入评比环节。
提交有效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提交有效参选资料供应商为2家,则本次2家有效供应商直接进入评比环节。如提交有效参选资料供应商不足2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
四、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承诺函
4、报价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安排计划);
7、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或运维业绩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齐全、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需资料不齐为无效投标(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五、联络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
1. 承诺函
2. 报价函
3. 遥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信息
4. 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一、承诺函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公司将在询价文件要求服务周期内,按照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完成比选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参选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报价函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参选人,自愿参加“成都高新区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响应工作,在完全响应本项目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现报价如下:
1.报 价: 元/年(含两套系统运维服务)。
2.我方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周期内不修改、撤销本报价函。
3.我方承诺以上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运维费、人工费、耗材费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措施费等一切所需费用。
参选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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