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就业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关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就业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4〕38号)文件,对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单位)参保达三个月的参保缴费单位发放补助。2024年度我区共有151家企业(吸纳1498名中西部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区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结束。
现我局已发放151家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计222万元,分别转到151家参保缴费单位的对公银行账户。以上所需资金从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列支,目前均已发放到位,已完成该就业扶贫项目。
现予以公告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标签: 振兴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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