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工程二期疏浚项目工程船舶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工程二期疏浚项目工程船舶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工程(二期)疏浚项目工程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工程(二期)疏浚项目工程船舶租赁,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位于长江下游仪征水道世业洲右汊,长江#117黑浮~#118黑浮北侧水域。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采用挖泥船对锚地内连接水域进行维护疏浚,包括施工、装驳、沥水、水上运输的全过程。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工程(二期)疏浚项目暂定工程量为50万吨,主要上岸点为龙门码头与润港码头,新民洲码头作为备用码头。 项目地点:长江下游仪征水道世业洲右汊,长江#117黑浮~#118黑浮北侧水域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船舶租赁,作业范围为长江#116黑浮~长江#117黑浮北侧水域,长约1090m,宽约300m,为连接水域下游侧,疏浚底高程为-11.7m(85国家高程),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租赁1艘工程船用于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维护性疏浚,包括疏浚施工及为驳船装载作业(无需提供驳船),具体施工区域由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租赁开始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结束时间暂定2025年5月,暂定总租赁时间625小时,实际租赁期限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施工船舶运转时间为计量标准,以约定租赁船舶自调遣至工地施工开始起算船舶租赁时间,计费结束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可计费时间为租赁船舶在场的运转时间。施工船舶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船舶计费时间按实际运转施工时间计算。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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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船舶租赁或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或类似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投入1艘主机功率在300KW以上的工程船,船舶可以自有或租赁,租赁船舶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船舶照片页)及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 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入的船舶施工能力不满足现场要求,将更换效率更高的船舶,进场前由招标人项目部书面确认,按合同约定计费。 4)投标人须承诺投入现场的船舶均具有有效的船壳险保单,1000总吨以上的海船均具有油污责任保险保单或文书。 (4)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3)投标人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4)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00。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8885 4.6 汇款说明:(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船舶租赁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1时0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朱工180*****946)。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朱工(招标中心)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946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陈工(项目部) | |||||
电话:180*****837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代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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