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网点自助设备撤离、实体防护及技防设备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上海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网点自助设备撤离、实体防护及技防设备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网点自助设备撤离、实体防护及技防设备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网点自助设备撤离、实体防护及技防设备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CGB-SH-2024-021 委托项目编号:JSJD-*******
三、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采购选定1家中标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网点自助设备撤离、实体防护及技防设备改造工程,合同服务期限以采购方的项目实施需求为准(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4.具备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贰级及以上。
5.取得主要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及监控平台等)生产商产品、软件的使用授权,应提供该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函。
6.投标人应于2021年1日1日至今,具有本市大型银行(工、农、中、建、交)、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民生、中信、华夏、平安、广发、浦发、兴业)、本市法人银行(上海、农商)上海地区支行级数字监控设施工程施工经历和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收款凭证、竣工验收凭证等(可选其一,籍以确认工程时间)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投标人应于2021年1日1日至今,具有本市大型银行(工、农、中、建、交)、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民生、中信、华夏、平安、广发、浦发、兴业)、本市法人银行(上海、农商)分行级监控中心系统维保服务或支行级数字监控设施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经历和经验。应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维保合同期限应覆盖2023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9.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含有相同的股东出资人或互相参股)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招标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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