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模型建设与标准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数据、模型建设与标准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数据、模型建设与标准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4-JH22-F1005)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据、模型建设与标准研究
二、项目编号:2024-JH22-F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数据、模型建设与标准研究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并具备验收条件。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55.******万元(含税);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通过国家 局涉 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 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 资格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企业若无资格证书,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除企业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本级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级任务的相关证明)。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②具有《 单位资格证书》及副本,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若 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已过,则由监管该单位的 代表机构出具现场资格审查已通过的书面证明,须盖 代表机构公章;或 主管部门准予延期,提供通知证明后,按照延期的有效期执行。
③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判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通过国家 局涉 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 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 资格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企业若无资格证书,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除企业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本级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级任务的相关证明)。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②具有《 单位资格证书》及副本,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若 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已过,则由监管该单位的 代表机构出具现场资格审查已通过的书面证明,须盖 代表机构公章;或 主管部门准予延期,提供通知证明后,按照延期的有效期执行。③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判定。
8.投标供应商须指定 人员作为授权代表携带报名材料赴现场,由采购机构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涉 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开具的涉 人员证明原件(含涉 人员身份信息、涉 等级、入 时间等内容),②另附保 员证书、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或保 局备案记录等任意一种第三方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须下载本公告两个附件(保 承诺书及2份涉 采购文件发出回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携带至报名现场填充完毕资料。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助理 许助理
办公电话:010-******** 01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助理
办公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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