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年招标公告
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年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2025-2027年)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广州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项目(2025-2027年度)》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项目(2025-2027年度)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线网(包括广佛线,不含城际运营公司、交通发展公司等运营总部以外单位的运营线路)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地铁对外宣传中译英翻译项目,翻译内容为广州地铁面向公众及乘客宣传的所有信息,同时对广州地铁现使用的英文宣传资料进行审核校对。不限于小册子、宣传单张、宣传海报、广播词、告示、导向指引等。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六、主要工作量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数量 |
文件类翻译 | 2025年2月28日-2028年2月27日 | 预估翻译工作量为文件类翻译9.9万字(99千字)1.日常翻译量:每月1500字,一年*****字,三年合计*****字。 |
标识词条类翻译 | 2025年2月28日-2028年2月27日 | 预估每月50条,一年600条,三年合计1800条。 |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七、项目比选控制价: *****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1.响应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比选项目报名。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以领取响应文件截止时(12月15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响应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5.响应人能安排翻译工作人员直接到我司洽谈翻译工作相关事宜;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翻译工作类;译者持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笔译或口译三级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响应人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注:①.同类项目是指笔译翻译项目,需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7.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9.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10.未在比选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响应人若中选,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中选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选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1.响应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若本项目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3名时,则本次比选失败。招标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比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比选失败,需申请改变比选方式或不比选的,参照《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2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http://www.mtrma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
登记、递交资料及购买比选文件开始日期: 2024 年 12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递交资料及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日期: 2024 年 12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递交资料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登记、递交资料及购买比选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COCC大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136*****058/020-********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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