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原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19]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原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HKG-JS-*********
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四安置区内,南邻规划保航二路,东邻规划物流二街
4.项目内容:该项目按36个普通班、在校生1620人规模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2089m2。本项目主体建筑为1栋鱼骨状建筑,包括教学区(4F)、实验综合区(3F)、食堂+行政办公区(4F)及风雨操场(兼礼堂,地上1F、地下1F)等功能,此外还包括室外运动场、绿化、道路铺装、大门及围墙、室外管网等辅助工程。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含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含人防工程)以及招标人平行发包的电力工程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8.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1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启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
联系人:郭森
联系电话:135*****686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008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16号19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0371-********
电子邮件:zhgdqy1@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
投诉电话:0371-********
联系人:王仁诚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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