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对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对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本息合计641.86万元,其中本金350万元、利息291.86万元。债权分布在丹东凤城地区,债权具体情况如下(利息计算至2024年10月10日):

债务企业名称: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丹东市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平安村7组

债权转让标的总额:641.86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债权本金350万元,截止2024年10月10日利息291.86万元,债权本息合计641.8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为伊才勇、赵伟。抵押物为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下的草河区平安村4组的土地使用权3087平方米,伊彦杰、迟金莲名下位于草河区平安村4组的冷库412.16平方米、厂房1909.77平方米。

(二)债务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701*****XC

住所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平安村7组

法定代表人

伊才勇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447.914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10-15

营业期限

1998-10-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果菜、水产品、禽蛋、肉食品、食用菌、罐头、面食、豆制品、农畜产品;苗木种植及销售;粮食收购、销售;销售食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核准日期

2019-06-03

(三)自然人抵押人概况

1.抵押人:伊彦杰,男,汉族,出生日期1949年7月18日。住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城东村4组。经核查,2021年12月6日死亡。

2.抵押人:迟金莲,为伊彦杰配偶,女,1951年10月27日生,住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城东村4组。

(四)自然人保证人概况

1.保证人:伊才勇,男,出生日期1971年7月16日,住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2.保证人:赵伟,女,汉族,出生日期1972年3月22日,住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五)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物1:丹东君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下的草河区平安村4组的土地使用权3087平方米,抵押权证号为凤城他项(2016)字114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抵押物2:伊彦杰、迟金莲名下位于草河区平安村4组的冷库412.16平方米。抵押权证号为凤房他证草河区字第********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抵押物3:伊彦杰、迟金莲名下位于草河区平安村4组的厂房1909.77平方米。抵押权证号为凤房他证草河区字第********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六)诉讼情况

该债权未涉诉。

交易对象

窗体顶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窗体底端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竞价公告确认的方式为准)。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处置公告(网络)-新.docx
,辽宁,丹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处置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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