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项目南华山麋鹿引种野外放归保护研究竞争性磋商
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项目南华山麋鹿引种野外放归保护研究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项目(南华山麋鹿引种野外放归保护研究)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海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四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四楼)。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荀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春雷 199*****0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荀鹏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项目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项目(南华山麋鹿引种野外放归保护研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电子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4-049
项目名称: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项目(南华山麋鹿引种野外放归保护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栖息地改造(5处),麋鹿庇护所及饲料棚(1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7)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8)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将项目登记表发至邮箱后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将报名附件“项目登记表”发至nxtyz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必须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马春雷 199*****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荀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荀鹏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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