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项目 JSZC-******-JSRJ-G2024-003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RJ-G2024-0030
项目名称: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60.******万元(采购包1:42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60.******万元(其中采购包1:42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基层监测机构职责和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省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明确规范要求,提出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具体包含七类指标,其中,基础指标四项全部满足是评为规范化监测机构的基本条件,现根据相关需求进行仪器的采购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包划分:
注: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2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在上一采购包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可继续参与下一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下一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开、评定标顺序先采购包1→采购包2。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运行,免费质保期为4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采购包2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免费运维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5-01-0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1.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1.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
1.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1.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1.6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2.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7.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否。【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8.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人。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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