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hy1886@163.com)或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Y2024-QC-C023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费率:0.762%

最高限价:0.762%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1

1.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宿舍楼、食堂、教师公寓楼、教学办公楼等,包含但不限于配套建设景观照明、燃气、消防、道路硬化、室外广场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并应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南康区相关规划合理配置停车、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2.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业主、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划主管部门评审并经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区发改委初步设计评审。

3.本项目需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响应总价和响应费率,响应费率=响应总价/建安费(*****.99万元)100%。最终设计费根据财审部门审定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4.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的变化,非重大设计工程量变更,设计费用不作调整;重大设计工程量变更引起增加的设计收费另行协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工程设计工作量变更引起设计收费上下浮动,在±10%以内(含)的,不予调整;

工程设计工作量变更引起设计收费上下浮动超过±10%的,超过的剩余部分,按响应供应商工程设计收费水平进行增减。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本工程设计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方案优化设计时间要求:25日历天。

2、初步设计设计时间要求:20日历天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省外响应供应商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响应供应商、本项目拟派负责人、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 响应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工作日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邮箱gzhy1886@163.com报名(报名时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完成方案设计并获得方案设计批复后支付费用的40%;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费用的40%;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后支付费用的20%(最终设计费根据财审部门审定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乘以中标费率)。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兴康教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天马山大道体育公园体育场

联系方式:158*****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gzhy1886@163.com

开 户 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30********

3、项目联系方式

沈先生(采购单位):158*****965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07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恒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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