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法院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祁阳法院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祁阳市人民法院的祁阳法院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祁阳法院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TJYZ-24-1201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人民币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祁阳法院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00元(人民币含税) | ******.00元(人民币含税)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方式: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2、电话:133*****615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祁阳市人民法院
(2)地 址:祁阳市平安路
(3)联系人:何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3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海关大楼侧门二楼
(3)联系人:周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31*****003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随案生成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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