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无定河、大理河城区河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绥德县无定河、大理河城区河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绥德县无定河、大理河城区河段绿化工程 | ||||
招 标 人 | 绥德县“一城四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建设地址 | 绥德县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招标概算 | 184万元 | ||||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设计全长2.7公里。主要以花草为主,选用的植物有红景天、万寿菊、马兰、薰衣草等。 | ||||
投标人资格 |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园林、园艺、林业或林学专业三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证书。 二、投标报名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到场,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报名表内类似业绩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后查)。并携带下列要求的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同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1.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7.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其中建造师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且单项造价不低于拟报本标段概算造价(注: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缺一不可);9.本企业2013-2015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0.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证及本人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定标形式 | 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标法”执行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 2016年 11 月 23 日至2016年 11月 29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华春代理公司)。联系人:王佩 电话:****-******* | ||||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地点 | 2016年 12 月 7 日上午9 时 00 分前,送达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
交易场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
公告发布媒体 | 绥德县人民政府网 | ||||
招标人:绥德县“一城四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字、盖章) (盖章) | 绥德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字、盖章) | 发布审核: (签字) |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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