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蒙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磋商概况
1.1 项目编号:MZJC2016-02;
1.2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详见附件磋商文件。(注:所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采购的条件均不予考虑。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与采购方联系。)
1.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00元。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有采购货物(服务)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1.4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证明证件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1.2财务状况报告(“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5年全年或最近连续3个月);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并附资格证书);
2.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
2.1.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红河州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1. 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许可的二类或以上整车维修许可证。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3.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网”、“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8:30-9:00,地点蒙自市公资源交易中心302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5.磋商地点及时间
5.1磋商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5.2磋商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09:00。
6.磋商程序:采购人或者集中代理机构成立磋商小组,负责对采购货物服务价格、商务等进行磋商、评估,最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可一次或两次报价,本次磋商不超过二轮。
7.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竞争性磋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电汇的形式汇至指定帐户,不收取现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6时30分。投标时需出示MZJC2016-02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户 名:蒙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帐号:
135*****1173
开户行:中行红河州分行 联系电话:
152*****9238.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海亮 联系电话:
152*****923集中采购机构: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云冯晨晨 董艳碧 杨卫红 李锋 联系电话(传真):0873-
*******地址: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61199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