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运维及系统迁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六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运维及系统迁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编号:LAST******号
2、项目名称:六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运维及系统迁云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7万元
6、采购需求:对六安市现有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进行功能升级,提供1人1年的驻点运维服务,按照《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业务系统迁移工作的通知》及《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和自建机房业务系统迁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3〕15 号)等要求,完成网络优化调整和系统迁移上政务云等工作,实现资源节约化和统一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升级,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局端及各检测站网络调整工作,具备迁云条件后在不影响正常检测工作开展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迁云工作,运维期1年。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采购项目,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系统升级及迁云工作必须保留现有平台的功能和数据库结构,不影响检测机构的正常业务开展,不得破坏、丢失相关检测数据,包括检测站机构配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车辆检测结果、过程数据、检测照片、视频等关键数据。
三、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6日16点(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送到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18室。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在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05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俊华
电 话:0564-*******
六安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运维及系统迁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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