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专用软件采购询价公告
水土保持专用软件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土保持专用软件采购 | ||
品目 | 货物/无形资产/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旭 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女士 131*****907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土保持专用软件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M-ZFCG******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土保持专用软件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管国产化GIS软件采购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
2 | 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软件采购 | 2 | 详见询价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询价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询价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方式:杨旭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杨女士 131*****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
电 话: 0471-*******
标签: 水土保持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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