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NNJKZC2016-068)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16-068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竞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具备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检察院开具有效的竞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2月2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号办公楼402办公室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3.报名提交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集中采购中心处获取响应文件: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③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检察院开具有效的竞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放置,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凯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444 8300 022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号办公楼三楼综合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竞标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号办公楼三楼综合会议室。参加开标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响应文件到规定的地点。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不代办邮寄。我中心在竞标人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标书至竞标人邮箱,竞标人也可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获取电子标书。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联系人及电话: 龚工,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项目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 ****-*******;
3.监督部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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