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5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雯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雯雯,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项目需求书.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5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P-2024-F-399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5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系方式:刘雯雯,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雯雯
电 话: 022-********
标签: 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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