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康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镜坝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南康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镜坝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南康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镜坝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9日。
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807室(贺兰山路8号)
?附件:《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或(kg/a) |
南康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镜坝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 | 工业污水 排放量 547.50万t/a | 连续排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化学需氧量:50mg/L 氨氮:5mg/L 总磷:0.5mg/L 氟化物:1.0mg/L 悬浮物:1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10mg/L 氟化物:1.0mg/L | 化学需氧量:273.75t/a 氨氮:27.38t/a 总磷:2.74t/a 氟化物:5.48t/a 悬浮物:54.75t/a 五日生化需氧量:54.75t/a 氟化物:5.47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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