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RLZZC-F3004
三、采购人:驻京某部
四、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12.37万元。
2.本项目为劳务派遣公司向驻京某部提供劳务用工服务,用工规模为57人(28个岗位),服务范围主要是管理、会议、客房、综合维修、前台接待、保安、救生员、理发等服务保障工作。具体以谈判文件为准。
五、报价方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12月11日-12月1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谈判文件免费提供,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不接受邮寄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应同时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相应查询记录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质: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获取谈判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七、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2024年12月16日14:30至15:00。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53*****663
九、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二)报价方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当自收到谈判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向发出谈判文件的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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