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VGBYBF-F10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咸阳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法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六)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经营项目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为邮件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内,请准备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营业执照;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 )进行登记后获取缴费账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标书费可购买招标文件。缴纳完费用后须将缴费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从 2024 年12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三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三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某单位采购领导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某单位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

联 系 人:苗助理

电 话:029-********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投资集团华山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三层

联 系 人:李京京

电 话:173*****503

邮 箱:**********@qq.com

,咸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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