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镇大围村农产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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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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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904,755.63 元 | 1(项目) | 904,755.63 元 |
1、公告发布后即可报价,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 日12:00。
2、线下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东路126号附57、59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进行网上报价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选报价,竞选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电子竞选文件上传及现场纸质竞选文件的递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竞选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2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款时,需同时开具正式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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