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158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50号-1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系统; 5.2采购范围:一、医保大数据反欺诈:包含但不限于建设DIP付费下的项目监管、病种监管、床日监管、住院监管、门诊监管、药店监管等服务;二、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包含但不限于:建设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区,建设医保基金监管专区,建设价格集采专区、建设医保管理专区、建设两定管理专区、建设基层经办专区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建设期150日历天,维保期 3 年。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 |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150日历天,维保期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不接受进口产品。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28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大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西元国际19号楼1501室 | |
联系人:石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招标
|
河南省大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