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开展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16号、《关于同意开展玉带公园及周边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75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邻里中心、居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205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幼儿园、小学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99号、《关于玉带公园及周边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园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50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邻里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自规函〔2024〕017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健身中心设计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自规函〔2024〕018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 1 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小学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61号、《关于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幼儿园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60号、《关于玉带公园及周边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园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能建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能建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由邻里中心、幼儿园、居民健身中心、小学及玉带公园及周边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园部分)-枢纽片区1号地块部分五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3平方米。其中,邻里中心占地面积4067.5平方米,建筑面积7782.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051.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1.82平方米,建筑高度14.95米;幼儿园占地面积3784.4平方米,建筑面积3609.62平方米,建筑高度14.65米;居民健身中心占地面积2018.4平方米,建筑面积403.04平方米,建筑高度5.45米;小学占地面积*****.35平方米,建筑面积*****.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57.87平方米,建筑高度19.95米;玉带公园枢纽片区1号地块部分占地面积6072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最终施工图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投资估算:约*****.67万元。
2.5计划工期:
(1)小学、邻里中心:
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2)幼儿园、居民健身:
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3)玉带公园枢纽片区1号地块部分:
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11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由邻里中心、幼儿园、居民健身中心、小学及玉带公园及周边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园部分)-枢纽片区1号地块部分五部分组成的全部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土护降工程、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地库划线工程及相关交通设施、建筑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含大小市政管线接驳)、园林景观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抗震支架、防雷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上级开关站至本项目变配电室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报装、施工、维护等,直至取得国网验收合格意见,不论项目上级开关站是否在本项目红线内)、体育场地工艺部分、剧场工艺及设施系统、临时和正式道路开口(含标线、绿化等配套设施)、临水临电临排手续办理及电源水源接入点引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等临时工程(临边防护及围挡满足雄安新区和能建集团安全文明要求,市政道路不低于2.5m)的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等文件)、缺陷修复、保修养护及数字化模型(BIM)建设(直至取得经新区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BIM合格意见)及应用,负责市政类水电气热等报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图,负责办理项目质量、人防、消防、规划、档案、BIM以及水电气热等专项验收,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并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府部门接收标准移交相关单位。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申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u.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q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n项修改为本条);
aa.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ab.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c.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ad.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以上s、t、u、v、w、x、y、z、aa、ab、ac、ad.与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s、t、u、v、w、x、y、z、aa、ab、ac、ad.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1)、(5)、(6)款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施工内容中工作量预估占比大于等于50%的成员方担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8)其他要求: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申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拟派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申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拟派安全员1名,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申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拟派质量负责人1名,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申请截止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申请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中能建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安站枢纽片区一号地块项目能建新能源生态城展示中心三层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182*****99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李一峰、张瀚洋、赵悦、封勋
电 话: 0312-*******/8181、188*****063
电子邮件: liyf@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312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9.5 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一峰
联系电话:188*****063
电子信箱:liyf@sstc20.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邮箱:ggfwjjyjd@163.com。
9.6 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9.7 特别提醒: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进行咨询。
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施工单位尽快登录http://203.110.221.107:8081/SzjsCustom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0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包括实时更新)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 进行咨询。
资格预审文件PDF版-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代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施工_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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