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乡村建设示范招标公告
生态乡村建设示范招标公告
洪雅县生态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洪雅县生态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发改【2016】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花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花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洪发改【2016】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眉山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景观工程;(二)250吨/天人工湿地项目;(三)150吨/天人工湿地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完成 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密匙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雅县花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洪雅县花溪镇孔坝村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眉山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先锋街二段72号一栋一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181*****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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