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达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达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同意深圳市达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赖必成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3999号新亚洲广场商业城S3-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达飞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科技类校外培训(计算机与信息类、科普类、其他科技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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