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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分项 | 分值 | 评 审 内容 |
价格部分(15分) | 投标报价 | 15分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3万元,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
技术部分(85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相关农业产业园区基地项目或设施农业水平提升项目发展规划设计相关的编制工作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投标时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85分) | 项目服务团队 | 15分 | 1.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农业或资源管理类相关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备农业或资源管理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农业、资源管理类或农业技术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注:同一人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不重复计算。 |
技术部分(85分) | 规划、设计方案 | 60分 | 1.设计方案(20分)平面布置、水系安排合理、满足要求、任务明确、落实到位的得20分;平面布置、水系安排较合理、基本满足要求、任务基本明确、落实基本到位的得12分;安排不合理、不满足要求、任务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得5分;没有相应内容得0分。 |
技术部分(85分) | 规划、设计方案 | 60分 | 2.总体规划设计(15分)总体目标与定位准确、空间布局合理、分区详细设计明确的得15分;总体目标与定位相对准确、空间布局相对合理、分区详细设计相对明确的得10分;总体目标与定位、空间布局、分区不准确的得5分;没有相应内容得0分。 |
技术部分(85分) | 规划、设计方案 | 60分 | 3.专项规划设计(15分)温室、苗床、加温、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规划设计部署比较完整的得15分;温室、苗床、加温、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规划设计部署相对完整的得10分;温室、苗床、加温、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规划设计部署不完整的得5分;没有相关内容的得0分。 |
技术部分(85分) | 规划、设计方案 | 60分 | 4.规划、设计实施与建议(10分)规划、设计实施与建议合理的得10分;规划、设计实施与建议一般的得5分;规划、设计实施与建议不合理或没有响应内容得0分。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 | 1份 | | |
2 | 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参考文件 | 1份 | |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份数 | 相关事宜 |
1 | 规划方案 | 按招标人要求 | 3份 | 文本3份,电子版文件1套 |
2 | 设计方案(含设计概算书) | 出具2套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 | 3份 | 每套A3图册3份,电子版文件1套 |
3 | 施工图纸 | 方案图纸确定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递交设计成果。 | 10份 | 逐步递交,施工蓝图10份,电子版文件1套 |
付费次序 | 占总勘察设计费%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本及完成时间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70% | 提交合格的规划、施工图设计并招标人确认后 |
第二次付费 | 2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第三次付费 | 10% | 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审计结束后 |
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采购人名称: 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O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东和集团(具体网址详见本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HJY
202*****001项目名称: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45 万元
最高限价:43万元
采购需求: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包含规划、设计(含方案、施工图设计)。其中标准化智能大棚建设面积不小于
*****㎡,并具备温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物联网数字化设备系统(含灌溉)、苗床地布系统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 2024年12月 20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投标方→东和集团国有企业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网址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东和集团国有企业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联系电话:
********。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荣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电话:
159*****8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方式:陆晓嘉
138*****16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晓君
电 话:
159*****89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 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4.1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开标程序
(1)公布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
(4)开标结束。
6.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
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电子件形式(270385057@qq.com)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或东和集团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7.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业绩情况等部分。
9.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9.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4供应商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1.投标分项报价表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服务的品目等中文说明。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1.3有关费用处理
磋商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11.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投标保证金
12.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截止日期
14.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4.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15.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15.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15.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5.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5.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16.评审程序、内容
16.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6.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6.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6.7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6.8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17.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17.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1)不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任意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超过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
(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
(1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计算错误的;
(18)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19)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20)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1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经磋商小组评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最终现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17.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东和集团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18.确定成交单位
18.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分别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8.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18.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江苏东和集团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1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东和集团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19.中标通知书
19.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9.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19.3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20.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0.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调减
21.1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1.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1.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优先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谈判失败后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开发,供应商需承诺免费提供数据及应用接口。
22.履约保证金
22.1成交人须向采购人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元整,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东和集团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2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提交提交合格的规划、施工图设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全额无息返还,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1.规划范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2.设计范围:(1)标准化智能大棚建设面积不小于
*****㎡。(2)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温室、温室自动化控制系统、物联网数字化设备系统(含灌溉)、苗床地布系统、变压器、地缘加热、降温系统级配套、温室生产道路不低于900平方米,明渠不少于120米,暗渠不少于180米,分拣中心改造升级面积不少于190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3)温室大棚采用薄膜温室,具备外遮阳系统、风机、湿帘。
如东县曹埠镇应泉村
A:32.1530252;121.0745591
B:32.1528379;121.0746391
C:32.1523921;121.073253
D:32.1525820;121.0731596
二、采购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规划、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五、付款方式:提交合格的规划、施工图设计并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六、成果文件
规划文本3份,电子版1份。
设计方案3份,电子版1份。
施工图纸10份,电子版1份。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审文件、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
一、资格审查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不能出现技术标、经济标)
1.资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2.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营业执照扫描件;
7.资质证书扫描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9.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注:资审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资审文件”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下载《操作手册》。资审文件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二、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经济标)
1、技术标封面(格式见附件1)
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服务团队
4、规划、设计方案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材料。
注:技术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技术标部分”按要求全部上传至“技术标文件-设计方案”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三、经济标文件
1.经济标封面;(格式见附件1)上传至投标函内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上传至投标函内
注:经济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下载《操作手册》。经济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注:1.投标文件顺序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系统内须按上述规定上传PDF扫描件(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
********。
3.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单位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刻录在U盘或光盘内)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1
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资审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技术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曹埠镇示范园设施农业水平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经济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2.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5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八、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注:请各投标单位同时扫码在线签署“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文件,我单位将遵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工程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采购文件后,愿以大写: (小写: ) 作为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采购文件中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三)贵单位的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条款(格式)
建设单位:
设计人: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阶段、及费用等如下:
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2规划设计项目规模:
2.3设计周期: 日历天。
2.4设计费
本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合同,设计费为 【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金【 】元)。
最终结算时,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设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因甲方原因有重大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建设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如下:
每次付款前,设计人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建设单位责任:
6.1.1建设单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建设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建设单位要求设计人派设计师驻场配合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配合,此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6.1.4建设单位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建设单位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建设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按规定。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建设单位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建设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建设单位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建设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2建设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4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非设计人原因致建设单位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建设单位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建设单位支付全部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备。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8.3建设单位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 八 份,建设单位 叁 份,设计人 叁 份,备案 贰 份。
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提交提交合格的规划、施工图设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全额无息返还,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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