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通知
关于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X2024-CG03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单位)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 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1项 | ¥******.00 | ¥******.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 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与郴江路交汇处温福特公寓1012房
3、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2(确认通知)、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与郴江路交汇处温福特公寓1012房)获取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神农大道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汝城县税务局三楼308会议室。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神农大道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汝城县税务局三楼308会议室。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七、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
(2)地 址:汝城县
(3)联系人:杨女士
(4)邮 编:******
(5)电 话:0735-*******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与郴江路交汇处温福特公寓1012房
(3)联系人:王娜
(4)邮 编:******
(5)电 话:186*****938
(6)电子邮箱: /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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