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连银行数据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升级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CG2024-11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银行数据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升级替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88万元,招标人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银行数据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升级替换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银行数据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升级替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大连银行数据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升级替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则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月
(二)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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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四)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
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m)查询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器xt,gov,cn/index.html)查询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五)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采购。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八)未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
(九)所投产品厂商及著作权人的注册地址在中国,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中国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地址均需在中国)(投标人承诺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同时提
供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权威机构的查询结果
之一或上市公司年报股东组成等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投标人需将报名表(报名表获取
方式投标人将标明申请本项目报名表的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dljinhua@126.com)
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报名表回复至投标人邮箱)填写后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入、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
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述材料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0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
位全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
邮件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
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一、项目名称、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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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名称、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联系人及电话(手机)一、传真、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
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3.各投标人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
通确认登记后,投标人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
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七、其他
到货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到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五年产品质保期结束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0411-88156193
电子邮件:dljinhua@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人:陈聪、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电子邮件:dljinhua@126.co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张(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