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疆施工井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9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疆施工井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地方政府及甲方相关要求,公司在南疆施工的各井队需要定期将生产生活垃
圾清运至正规垃圾处理厂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疆施工井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疆施工井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
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内容包括:我公司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违法记录,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
安全事故。);
(3)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或“灰名单”,须提供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经营情况承诺书(经营情况承诺书内容包括:我公司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
等情况,未发生合同履约违约情况,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
或“灰名单”。);
(4)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
诺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诺书内容包括:我公司已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
用,全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及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
的改善,没有挪作他用。);
(5)当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或经营异常名录(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
查询截图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
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
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4.3 联系人及电
话:杜媛媛 13616470705。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
资料电子版),本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
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
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3)承诺书(要求见 3.1);(4)诚
信考核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汇款
信息应注明:SL20241939。
7.2 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3 招标金额:80 万元(不含税)。
7.4 招标范围:根据地方政府及甲方相关要求,公司在南疆施工的各井队需要定期将生产生
活垃圾清运至正规垃圾处理厂处置。
7.5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6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南疆施工井队)。
7.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8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桥开发区开发路 36 号胜利塔里木分
公司
联 系 人:王文勇
电 话:186996027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媛媛
电 话: 13616470705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