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_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_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名称 |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_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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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公告
花山镇公益性骨灰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4-6603】于2024年12月0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版)。
二、招标公告修改如下: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版)。
三、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页面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修改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⑤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五、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标签: 公益性骨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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